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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评标专家不得私自建立或参加微信群、QQ群等专家协作群

发布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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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苏州:评标专家不得私自建立或参加微信群、QQ群等专家协作群 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不得加入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网络群组的
信息正文:
苏州:评标专家不得私自建立或参加微信群、QQ群等专家协作群
 
  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不得加入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网络群组的提醒函》,要求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不得私自建立或参加微信群、QQ群等专家交流群或协作群,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已建立的网络群组,群主应即刻解散。加入上述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的评标专家应立即退出。
  以下为全文——
  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不得加入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网络群组的提醒函
  苏住建招办函〔2022〕7号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苏州分册)专家:
  近期,接群众反映,部分专家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群组中交流,可能影响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为确保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现对以下事项进行提醒:
  一、不得私自建立或参加微信群、QQ群等专家交流群或协作群,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二、已建立的网络群组,群主应即刻解散。加入上述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的评标专家应立即退出。
  三、发现评标专家涉嫌泄露评标信息、存在透露与评标有关情况等线索的,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如未解散或未退出群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19〕73号)扣分处理。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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