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协同发力推“暗标盲评”阳光采购优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6-06-16
基本信息:
葫芦岛市协同发力推暗标盲评阳光采购优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暗标盲评工作的通知》(辽财采规〔2026〕5号)要求,葫芦岛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
信息正文:
葫芦岛市协同发力推“暗标盲评”阳光采购优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暗标盲评”工作的通知》(辽财采规〔2026〕5号)要求,葫芦岛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在全省率先推动“暗标盲评”模式落地见效,以制度创新释放市场活力,以公平透明优化营商环境,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
省财政厅文件印发后,葫芦岛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细化分工,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暗标盲评”落地实施,包括四项重点举措:一是试点探路,摸清实操底数。秉持“边试边推、逐步完善”原则,摸排梳理“暗标盲评”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思广益研讨对策。二是统一范本,保障投标质效。针对部分供应商标书格式不规范易导致废标等问题,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经验制定“暗标盲评”统一范本,大幅减少无效投标情况,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三是全程督审,严守评审底线。聚焦“暗标盲评”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全程驻场监督,压实各方评审责任,保障全流程规范评审。四是复盘提质,破解堵点难题。针对未顺利开标的项目,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等多方主体集中复盘研判,梳理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全面推广筑牢实践基础。
截至目前,葫芦岛市已完成10个“暗标盲评”项目,覆盖10家采购单位、50家供应商,46名评审专家参与,中标金额达1800余万元。推行“暗标盲评”改革后,该市政府采购评审的客观性和精准度显著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成效突出,公平透明的采购环境得到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营商环境建设质效持续提升。
下一步,葫芦岛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暗标盲评”改革,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实操能力;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硬件技术保障,统一评审标准与异常处置规范;持续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以精细化改革举措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全力构建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新格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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