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3+1”优化政府采购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26
基本信息:
石城县3+1优化政府采购管理 为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石城县财政局转变职能,完善制度,压实责
信息正文:
石城县“3+1”优化政府采购管理
为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石城县财政局转变职能,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强化执行,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一、强化采购制度执行。组织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和业务水平。组织采购人、供应商、金融机构召开采购需求、融资贷款等座谈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出台采购文件编制指引,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打造公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通过提高预留比率,价格扣除优惠,优先采购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规范采购交易行为。依托上级财政部门统一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实行在线签订采购合同,进一步优化交易模式。实现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电子卖场交易平台、融资贷款平台、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提升采购便利度。采购项目105个,意向公开率100%,在线签订比率100%,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比率为88.6%;公开招标项目43个,“不见面开标”项目比率100%;非公开招标项目62个,“不见面开标”比率92.9%。
三、加强采购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取报名费、标书费、资料费等费用,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协助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便捷供应商维权方式,依法查处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合力打击违法违规情形。受理投诉案件3起,监督检查案件2起,责令限期整改4起。
四、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申请融资贷款业务,解决中标、成交供应商金额压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行为,引导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相应场馆,免费为供应商提供入驻电子卖场服务。申请融资贷款项目13个,涉及供应商10家,涉及金额388万元。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314家,上架商品18311类(种),采购渗透率100%,采购金额1320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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