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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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依规采购工作,赣州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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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依规采购工作,赣州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作为赣州市2020年深改任务之一,赣州市领导亲自挂帅,指导和部署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赣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局党组定期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指标体系。赣州市财政局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建立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内容覆盖政府采购目标、投入、过程、结果、环保等方面内容,为下一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规范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实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得分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由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赣州市财政局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采购项目进行财政绩效评价。
四、强化结果运用。2020年赣州市财政局完成了15个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预算金额17561.94万元,总成交金额15853.1万元,总节约财政资金1708.84万元,平均节约率9.73%。经此次绩效评价,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4个,占比26.7%;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9个,占比60%;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2个,占比13.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赣州市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限期整改、工作通报、完善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在查缺补漏、完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赣州市财政局将总结此次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和成果,加强指导,完善机制,推动县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并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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