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开展苏州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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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开展苏州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稳步发展,苏州市财政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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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开展苏州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稳步发展,苏州市财政局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11月11日,苏州市财政局召开全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布置会,各市、区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分管采购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苏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璐,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新华参加会议,并对本次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沈璐副局长对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向发力,解决切实问题,改变被动局面。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市范围内采购监管的薄弱点,举一反三,增强行政处罚威慑力。二是拿出绣花针的功夫,梳理监管要点细节。强化结果导向,从竞争价格、提升质量、优化效率三个方面着手,拓展工作方向,梳理监管思路。三是齐抓共管,形成联动,把落实作为整改的最终手段和目标。利用专项检查的良好契机,强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徐新华组长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对本次检查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财政干部要对标对表,尽责履职,积极、充分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特别是对于行业内较为突出的焦点问题,要作为重中之重及早予以研究解决;二是在检查过程中要真实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关键的是要防止工作马虎粗糙、流于形式、走过场,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把握先机,扩大成效,用政府采购的“窗口期”,解决苏州政府采购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苏州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和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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