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量化评价工程项目履约行为
发布时间: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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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量化评价工程项目履约行为 合肥市公管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项目单位用计分方式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履约行为进行量化评价。 据悉,合肥市公管局近日印发《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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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量化评价工程项目履约行为
合肥市公管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项目单位用计分方式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履约行为进行量化评价。
据悉,合肥市公管局近日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合肥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均纳入履约信用评价范围。《办法》要求,项目单位于工程项目完成竣工(交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对单个施工合同进行履约信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关键岗位人员、合同工期、竣工验收、农民工工资、标后约谈、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主要评价指标。企业信用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60分,获得工程质量奖项的予以加分。对因施工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转包、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等情形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履约信用评价分值为零。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合肥市公管局出台了该《办法》。据悉,该局今后将逐步把合同履约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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