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划“红线”
发布时间:2018-05-25
基本信息:
青海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划红线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梳理各项法律法规,明确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规定,
信息正文:
青海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划“红线”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梳理各项法律法规,明确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规定,并对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提出细化要求。
青海省财政厅在《通知》中明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该省制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2个条件之一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也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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