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
发布时间:2018-04-19
基本信息:
东安县: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 湖南省东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权力瘦身、监管转型、服务升级三措并举,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让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 一是抓权力
信息正文:
东安县: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
湖南省东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权力瘦身、监管转型、服务升级”三措并举,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让“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
一是抓“权力瘦身”,着力突出“放”。调整优化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政府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放宽自行采购范围。具体限额标准: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由30万元以上提高到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由60万元以上提高到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由60万元以上提高到100万元以上,进一步打造财政权力“瘦身衣”,有力缓解了集中采购压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方便预算单位实施采购。
二是抓监管转型,竭力做好“管”。贯彻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监管要求,着力创新监督管理,推进采购监管转型。将采购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陷入日常具体事务向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转变;从日常事务监督向常态化的采购监督检查转变;从注重单项采购监督检查向注重单项采购监督检查与重点采购项目预警跟踪相结合转变;从财政一家单兵突进监督检查向财政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齐抓共管监督检查转变;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由简单应付机制向专业化投诉机制转变。
三是抓服务升级,全力搞好“服”。全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开放市场,禁设歧视性条款,落实扶持政策,给予评审优惠;大力支持环境保护、积极落实强制和优先采购“两型”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评审中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满足采购人合情合理的采购需求;强化培训,为培养专业工作人才提供改革指导和业务培训支持;围绕民生民本领域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优化采购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探索引入专家参与需求论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相关诉讼;进一步优化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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